无障碍浏览 微信服务 繁体中文 English 手机网站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公共服务 > 重点办事服务 > 生育服务
生育服务
生育登记服务办理

事项名称

生育登记服务
事项类别 登记服务
办理依据 《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》豫卫指导2016〕7号
办理条件 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,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。
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,户口本、结婚证,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
办理流程 填写《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,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
办理时限 即时登记,即时发证。
受理机构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县(乡)卫生计生办证大厅。
表格下载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(下载)    委托书(下载)
生育登记服务流程图
      

网站导航
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鹤壁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建设与维护
地址:九州路 联系方式:0392-3358755 豫ICP备 05010383 号 2002-2016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