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:
鹤壁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(共21项)和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更项目名录(共1项)已经市政府批准,现予以公布。
各县区、各部门要按照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,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。
附件:1.鹤壁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.doc
2.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更项目名录.doc
2017年8月9日